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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之春(暂定名)一期工程会所部分

2010-02-26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之春一期工程(暂定名)会所部分(项目名称)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新思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东湖之春(暂定名)一期工程会所部分的核准通知 宁(贺)发改备案【201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新思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建设地点: 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德胜东路。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合计 9009平方米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10年3月16日 竣工日期: 2010年10月15日

日历天数: 214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及电气安装工程(不含水处理及通风设备、电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及 同类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时须携带资质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外省企业还需提总公司资质及宁夏分公司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原招标公告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2月10日至2010年2月21,现将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0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 15日 15时,地点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新思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中山南街47号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
联系人: 薛灵芝 联 系 人: 古妍娜、李金玲
电 话: 0951-6022641 电 话:0951-4102215,1309951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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