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編號:SYZX2010-170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建設項目(異地分行、同城支行和自助銀行等)室內裝飾工程 已由 相關部門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_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_100%企業自籌 ,招標人為 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1)監理內容:施工階段監理
(2)項目規模:異地分行約3000平方米,同城支行約1000平方米,自助銀行約60平方米
(3)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4)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2 工程質量控制目標要求符合 合格 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及人員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房屋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時間不少于5年,注冊資金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 近三年內有監理過類似 工程業績。
3.2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3 監理人員要求:總監理工程師1人(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
相關專業監理人員要求:土建1人,電氣1人、水暖1人、弱電1人、裝飾裝修1人。
以上人員應具有本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年 8 月 3 日至 2010 年 8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3:30 時至 16:30 時(北京時間),在長春市政務中心一樓A區招標代理窗口持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法人授權書(或單位介紹信)、被授權人身份證及其它相關證件(以上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購買招標文件。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 2010 年 8 月 20 日 9 時 00 分,地點為 長春市政務中心開標室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每標段不少于人民幣 壹萬元 的投標保證金。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長春市建設工程信息網、東亞經貿新聞報紙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中國光大銀行長春分行
招標代理機構: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長春市春城大街789號
聯系人: 陳巖、李瑩
電話: 0431-87994409
2010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