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國家稅務局“機房改造建設工程”項目澄清公告
根據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采購人委托,現對商財采【2012】235號項目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與說明:(招標公告已于2013年2月4日已發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購網)
商丘市國家稅務局機房改造工程由以下幾部分組成:一、基礎裝修;二、電氣部分;三、防雷接地系統;四、綜合布線系統;五、新風系統;六、視頻監控系統;七、機房環境監控系統;八、消防系統;九、空調系統;十、門禁系統等組成。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其中:九、空調系統,十、門禁系統,UPS電源及其電池、機柜等不列入本次公開招標范圍。另外施工圖紙中所列普通空調利用機房現有空調,不再采購。
本次商丘市國家稅務局“機房改造工程”項目(招標編號:商財采【2012】235號)的“澄清公告”將構成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對所有投標單位均具有約束力。
商丘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