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橋鎮長樂社區治安監控線路改造和安裝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橋鎮長樂社區治安監控線路改造和安裝工程項目 ,項目業主為寧波市海曙區高橋鎮人民政府 ,招標人為寧波市海曙區高橋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人為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高橋鎮長樂社區。
規模:
項目總投資:約700000元。
招標控制價:640925 元。
計劃工期:施工計劃工期14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個月
招標范圍:本項目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高橋鎮長樂社區治安監控線路改造和安裝工程。
標段劃分:1個標段 。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浙江省、寧波市驗收規范(從高)一次性驗收合格標準。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或有效期內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貳級及以上資質 ;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3.2.1 擬派項目經理資格須具備且無在建項目;
3.3其他要求:
3.3.1具有控股和被控股關系的不同企業,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單位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下屬同一個一級子公司的二個及以上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3.2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均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黑名單記錄公告平臺”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
3.3.3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不得有行賄犯罪行為(以檢察機關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3.3.4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招標代理人對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進行查詢(具體以開標當天“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為準),若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則否決其投標。若在開標當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查詢且一時無法恢復的,應對中標候選人進行事后查詢,如中標候選人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則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本項目重新招標。
3.4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在寧波市海曙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 ggzy.haishu.gov.cn)網站上自行下載本工程招標相關文件電子版(電子版內容包括:招標文件、電子工程量清單)。
4.2招標文件售價:每份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該費用投標人須在遞交投標文件后且在評標前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否則,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4.3如有補充的招標文件請關注本網站,自行下載,不另行提供紙質版補充文件。
4.4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8年6月11日16:00
5.投標保證金
壹萬 元整
5.2提交形式:支票、匯票。
(1)收款人(全稱):寧波市海曙區高橋鎮人民政府基本建設專戶
(2)開戶銀行:鄞州銀行高橋支行
(3)帳 號:8128 0101 3020 95640
5.3提交截止時間:2018年6月13日16:00(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后,須持銀行收款憑證到收款人處換取收款收據,否則,招標人不予認可。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8 年6 月14 日 09 時00 分 00 秒,地點為海曙區高橋鎮公共資源交易站(高橋鎮公共行政服務中心(鎮中心幼兒園南邊))。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標公告發布
本次招標公告在寧波市公共資源服務平臺(http://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type=0)、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http://www.haishu.gov.cn/gov/)、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波市海曙區高橋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人: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市天童南路666號中基大廈19樓
聯系人:趙娜、徐夢蓉
電話:0574-87425381、87425380
傳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