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潮南區“互聯網+智慧教育”信息化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廣東宏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汕頭市潮南區教育局(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潮南區“互聯網+智慧教育”信息化項目(采購項目編號:440514-201810-206-0012)進行公開招標,邀請國內合格投標人就下列內容提交密封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一、采購項目編號:440514-201810-206-0012
二、項目名稱:潮南區“互聯網+智慧教育”信息化項目
三、項目概況:
1、采購內容:潮南區教育局需采購“互聯網+智慧教育”云平臺及云計算中心設備、“互聯網+智慧教育”云平臺智能化設施設備、“互聯網+智慧教育”教學專網等一批以及“互聯網+智慧教育”運營服務。要求合格的投標人提供貨物供貨、配套設備(部件)和網絡、云平臺,提供運輸、保管、安裝調試、驗收及相關服務。投標人應提供滿足用戶需求書中要求的設備及配套,具體要求見用戶需求書。
2、規格數量: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用戶需求書”。
3、交貨期: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完成并可交付驗收。
4、質保期:教師辦公終端、多媒體一體機、交互式云錄播教學主機、服務器、交換機、防火墻、“互聯網+智慧教育”云平臺、云平臺系統等設備和軟件系統要求3年保修,軟件3年內免費升級,學生學習終端2年保修,其它設備保修期1年。具體設備質保期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中:采購設備清單及技術參數要求。保修期自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計算,保修期內,免費更換正常使用情況下損壞的零件及上門保修服務,并提供專屬服務熱線。產品保修期按廠家標準保修條款執行。保修期滿后,提供終身優惠的有償售后服務。
5、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具體要求見用戶需求書。
6、項目預算: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3874.12萬元,最高限價資金包括所提供設備及配套抵達指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價格、運輸、裝卸、安裝調試、驗收、培訓、稅費及一切技術和售后服務等費用,投標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將被視為無效投標。(投標人須對本項目所有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僅對項目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中標人不得對本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
四、投標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
2、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人為分支機構的,須持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或上級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權委托書;同一上級公司的兩個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加響應),取得合法的工商營業執照并具備相關的經營范圍;
3、投標人須提供2017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
4、投標人須提供近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20人以上(含)相關社保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成立不足六個月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以及社保證明的查詢網址及相關信息,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等以便招標人核查);
5、投標人須在參加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的最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記錄,并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1)聯合體各方應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2)組成聯合體的成員數量不超過兩家(含牽頭人),聯合體成員各方均須為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實體;(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
五、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參與投標的注意事項:
1、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所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人,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2、供應商在報名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到的供應商自身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作為信用信息查詢記錄證據存檔。采購代理機構將對供應商提交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進行網上核對,如發現提交虛假查詢信息者一律拒絕其報名。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期間(每天上午9:30時至12時,下午14:30時至17時,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宏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棉城石珠園E區三橫路8號)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獲取招標文件時請帶齊以下資料(一式三份,全部須加蓋公章):
1、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聯合體成員均需提供);
2、2017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復印件(聯合體成員均需提供);
3、近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20人以上(含)相關社保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成立不足六個月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以及社保證明的查詢網址及相關信息,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等以便招標人核查)復印件(聯合體成員均需提供);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應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原件(聯合體成員均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聯合體成員均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7、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到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聯合體成員均需提供)。
8、如為聯合體投標,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書》原件(格式參照公告附件一)。
以上所有文件資料在報名登記時必須提供原件核對,文件提供人應保證以上文件真實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實導致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提供人承擔。
八、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時00分(提前半小時接收投標文件)。
九、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棉城石珠園E區三橫路8號。
十、開標時間: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時00分。
十一、開標地點: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棉城石珠園E區三橫路8號。
十二、公告期限: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5個工作日)。
十三、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汕頭市潮南區教育局
采購人地址:汕頭市潮南區東山大道北189號
采購人聯系人:羅先生
采購人聯系電話:15916636678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宏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棉城石珠園E區三橫路8號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陳工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754-86565098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0754-86557289
招標人:汕頭市潮南區教育局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宏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2018年11月2日
公告附件一
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
立約方:(甲公司全稱)
(乙公司全稱)
(甲公司全稱)、(乙公司全稱)自愿組成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的響應活動。經各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項目的響應和合同實施階段的有關事務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如下:
一、聯合體各方關系
(甲公司全稱)、(乙公司全稱)共同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本項目的響應。(甲公司全稱)、(乙公司全稱)作為聯合體成員,若中標,聯合體各方共同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二、聯合體內部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作為聯合體的牽頭單位,代表聯合體雙方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
2.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切實執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同時按照內部職責的劃分,承擔自身所負的責任和風險,在法律上承擔連帶責任。
3.如果本聯合體中標,(甲公司全稱)負責本項目部分,(乙公司全稱)負責本項目部分。
4.如中標,聯合體各方共同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書,并就中標項目向采購人負責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5.聯合體牽頭單位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同時代表聯合體成員和采購人進行資金結算。
三、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參與本項目響應,聯合體各方不能作為其它聯合體或單獨響應單位的項目組成員參加本項目響應。因發生上述問題導致聯合體響應成為無效報價,聯合體的其他成員可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
四、聯合體如因違約過失責任而導致采購人經濟損失或被索賠時,本聯合體任何一方均同意無條件優先清償采購人的一切債務和經濟賠償。
五、本協議在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內有效,如獲中標資格,合同有效期延續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份,隨投標文件裝訂份,送采購人份,聯合體成員各一份;副本一式份,聯合體成員各執份。
甲公司全稱:(蓋章)乙公司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注:1.聯合投標時需簽本協議,聯合體各方成員應在本協議上共同蓋章確認。
2.本協議內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協議將作為簽訂合同的附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