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公安局指揮中心辦公樓采暖改造工程
更正公告
本項目延邊州公安局指揮中心辦公樓采暖改造工程,于2019年7月16日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
中國政府采購網、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發布的競爭性磋商公告,做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
3.1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
現更正為:
3.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
其他內容不變。特此公告。
聯系方式:
招標人: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
聯系人:全哲萬
電話:0433-2242523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中正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光華路5號
聯系人:張曉鵬
聯系電話:13179089602
監管單位:延邊朝鮮族自治州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辦公室
2019年7月16日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布責任和監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行。